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禁毒示范创建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的通知(城禁毒委〔202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会面吸毒人员掌握一技之长,助其做好回归社会准备,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接上述两类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一、服务内容
1.承办清城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会面吸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期5天。
2.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会面吸毒人员宣传就业扶持有关政策。
二、遴选范围
1.承训单位须为在我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职业培训机构,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培训教师无前科劣迹、无服刑经历。
3.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4.有相关活动培训的举办经验。
三、遴选流程
1.报名截止时间内,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条件自行向清城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密封袋,密封袋骑缝处加盖公章)。
2.由清城区人社局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汇总整理,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确定承训单位。
四、申报材料
1.《清城区2024年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2.广东省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聘用、专任教师的资质证明,2023年度培训业绩材料(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同时,需在本地有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照片);
4.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优势专业(工种)培训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培训方案;
7.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
六、受理地址
地址: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763-3939264。
附件:清城区2024年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